仲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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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16第四期)
信息来源:株洲仲裁委 发布日期:2016-04-18 08:56:40【字体:大 中 小】
仲 裁 工 作 简 报
第四期
株洲仲裁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本期目录
☆ 仲裁调查报告☆
1、打铁还须自身硬 创新助推和谐篇
——广州武汉仲裁业发展得又好又快的秘诀
2、赴宁波、包头考察学习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指导仲
裁工作及金融仲裁院建设情况的报告
☆ 调查报告☆
打铁还须自身硬 创新助推和谐篇
——广州武汉仲裁业发展得又好又快的秘诀
3月21日—23日,由株洲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市中级法院、市金融办和株洲仲裁委,组成9人小组,对广州和武汉(以下简称“两地”)两市通过积极发展仲裁事业,助推法制政府建设、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实地学习考察。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广州仲裁委(以下简称“广仲”)2015年办理案件10631件,比上年增长200%,标的316亿元,比上年增长70%。武汉仲裁委(以下简称“武仲”)2015年办案11700件,与2014(11709件)持平;标的200亿元,比2014年(125.23亿元)增长60%。而株洲仲裁委2015年办案件数仅353件,比上年增长15.7%,标的6.16亿元,比上年增长50.9%。
放在GDP背景下看,情况就更清楚:武汉2014年(2015年数据未查到)GDP10069亿元,株洲2160亿元,武汉正好是株洲的5倍,而株洲仲裁委2015年办案353件,标的6.16亿元,武汉的件数是株洲的33倍,标的是株洲的32倍。广州2014年GDP16706.87,是株洲的7.7倍,而广州2015年办案件数是株洲的30倍,标的是株洲的51倍。
放在人口数背景下,情况也差不多:2014年广州的人口总数为1308万人,株洲总人口396万人,广州人口是株洲的3.3倍。武汉2014年1033万,武汉人口是株洲的2.6倍。
另外,近年来,广仲的仲裁网络化及仲裁理论研究在全国一直名列前茅。武仲的办案件数,多年排全国第一。
显然,巨大的差距后面,除了副省级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两大不可比原因外,还有其他更多的内涵。
一、思路决定出路——仲裁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决不仅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
思路决定出路。
两地的仲裁业之所以成为全国仲裁行业的翘楚,与两市一开始就把仲裁作为党委和政府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决不仅仅把它当作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定位是分不开的。
如:东莞是全球闻名的“世界工厂”,是珠三角的制造业中心。这里,很自然地也成为了广州仲裁委最先“盯住”服务的地方。2005年,广仲在东莞设立了第一个分会。2015年,东莞分会办案件数达1452件,标的达 21亿元,成为6个分支机构中办案最多,总标的最大,收入最多的分会。
再譬如:广州自贸区成立时,管理条例中特别列出了专门的仲裁章节。为了紧跟对外开放加速的步伐,2015年9月,又由广仲牵头,成立了“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为了打造好这个联盟,广仲自筹资金建设了中国商事仲裁网、中国广州仲裁委和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三大门户网站。
武仲,更是在成立之初,就将服务当地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当作重中之重。如:仅有8个人的江岸区分会,2015年围绕该区的28个城中村拆迁工作,由分会主任兼区政府棚改领导小组政法服务组组长。一年里,仅这一专项,就办案逾800件,标的13亿元。
据悉,在武仲15个区县分会中,象江岸分会这样因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大项目服务,而将仲裁标的做到标的10亿元以上的就有4个。
二、队伍是根本——选人、军训、培训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
两地仲裁委的领导非常清楚,如果没有一支政治坚定、专业精湛、作风优良的仲裁队伍,“助推法制政府建设、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的目标定位(政治路线)再正确,都会变成水中月、镜中花。所以,仲裁委成立20年来,他们一直将队伍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打造队伍方面,两地都对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一把手的选配,当作重中之重:区县分会,一律由当地人大或政府刚退出实职的原主要领导担任;金融仲裁院、涉外经济仲裁院等专业仲裁机构的领头人,必须是本领域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专家。
——素质超群,专业匹配。广仲有仲裁员1436人,其中:专家学者占28%,会计师、建筑师占25%,律师占36%;另有,办案秘书177人,全部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
——吃苦耐劳,作风优良。为了将仲裁队伍打造成吃苦耐劳,作风优良的铁军,广仲实行了全员军训制度:一是新加入的仲裁秘书和仲裁员,在上岗前,除了专业培训外,必须经过军训。二是全体人员,每年轮流定期军训。
——日事日毕,日清日高。广仲对秘书处及分支机构的全体人员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管理,要求每个员工每天在内部网上提交当天的工作和完成情况,并与月度、季度和年度的绩效考核挂勾。
——既志存高远,又脚踏实地。要求员工每5年办案1000件,读书100本,撰写专业论文30篇。对其中的优秀青年员工,给予与重点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深造机会。
三、制度是基础,合奏成天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广仲从1995年成立伊始,就狠抓制度建设。到现在,已经建立健全了包括章程、规则、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仲裁员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50多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健全和实施,真正达到了“事事讲规范,人人守规矩”的效果。
——法仲联动,形成合力。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服务对象对仲裁的信心,武仲早在2011年,就主动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员会关于建立常态化互动协调机制的暂行办法》(武中法〈2011〉224号)。通过此文,武汉中级法院就支持武仲做好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撤销、申请不予执行、技术援助、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了详细又周到的承诺。
——正是由于严密的内部管理及法仲互动等储多部门的全方位外部支持,大大提高了仲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得两地仲裁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更快地驶入了良性循环的快车道。如:武仲办案件数2014年比2013年增长17%,2015年比2014年增长79%;办案标的2014年比2013年增长83%,2015年比2014年增长70%。
四、服务出效益,创新更辉煌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本会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对下列请求作出确认裁决:
1.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的;
2.当事人在本会之外已经就争议的解决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请求本会制作裁决书或者调解书的。
同时,武仲还在该规则的同一条款中明确:当事人请求作出确认裁决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不得规避有关法律。
这就是武仲人开发出的,并引起全国同行业争先恐后学习的“确认仲裁”新业务的主要内涵。
——正是凭着这一创新,地处经济总量仅名列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第9位之武汉市的武仲,多年来办案件数一直名列全国第一,确认仲裁在武仲的办案件数中,高居80%的比率,在办案标的比重中,也超过了36%。
——亦是凭着这一创新,武仲成了地方党委和政府服务重大项目,助推和谐社会不可或缺好帮手:大到棚户区改造、城铁征地拆迁,小到婚姻纠纷的家庭财产分割等,都能看到武仲人忙碌的身影。
这正是:服务出效益,创新更辉煌!
五、两地经验对发展株洲仲裁事业的启示与借鉴
——方向对了,就成功了一大半。做正确的事,远比正确地做事重要。方向对了,道路可能是曲折的,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株洲的仲裁业,一定要把自己放在市委市政府“助推法制政府建设,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抓手”的位置上,而不能把自己仅仅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司法补充,更不能作为赚钱的工具。
——队伍是根本。有了高素质的人才和拧成一股绳的队伍,一切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无论是仲裁委秘书处还是分支机构、专业机构,一方面,要选好热爱并有志献身于仲裁事业,且社会影响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卓著的领头羊——一把手。另一方面,要严把入口关,按高标准筛选好每一个仲裁员、办案秘书等。
再就是要借鉴武仲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健全各县市区的分会和房地产、国土等重点行业的专业仲裁院(中心)。
——制度是保障。谈到制度,对于仲裁业,决不仅仅是一个好的章程,加一个好的仲裁规则就可。如果不从思想政治工作,到错案追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薪酬管理、档案管理,甚至作息时间制度、会议制度、卫生制度等“小事”入手,建立健全一个严密的制度系统,真正形成“事事讲规范,人人守规矩”的氛围,再好的章程和规则,也会变成空中楼阁。
——学会弹钢琴,合奏成天籁。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融会贯通毛主席的《党委会工作方法》,既要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又要积极主动地寻求法院、市直机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社会界的支持。在这个问题上,特别要破除“支持仲裁是他们的职责,犯不着去求人”的老大思想和僵化观念。
——创新,才有天地,才有未来。要积极创造条件,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学习武仲的确认仲裁,追赶广仲的网络仲裁。
坚信: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政府大战略的稳步推进,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当然,最关键的是株洲仲裁业全体同仁按照“吃透上面的,摸清下面的,借鉴外面的,干好自己的”的思路团结一致,奋力拚搏,株洲仲裁业的前景肯定会更灿烂 。
株洲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株洲市仲裁委联合考察组
马小勇执笔
赴宁波、包头考察学习政府法制部门
联系指导仲裁工作及金融仲裁院建设情况的
报 告
为了促进我市政府法制和仲裁法律服务不断发展,全面及时有效的化解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经营中的争议和纠纷,借鉴外地金融仲裁院建设的成功经验,经报市政府领导,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门组团赴宁波、包头仲裁委员会学习考察仲裁工作。期间,听取了两地政府法制部门和仲裁机构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参观了上述仲裁委员会和金融仲裁庭办公场所,就仲裁换届、仲裁机构和人员编制、人员聘用与组织机构建设、仲裁网站及办公自动化建设、仲裁收费、仲裁业务拓展等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此次考察为株洲仲裁工作的发展和创建金融仲裁院提供了新思路。
一、两委基本情况概述
宁波第四届仲裁委由主任1名,副主任4人,委员11人组成。目前第四届仲裁委换届工作已经国务院法制办审查通过。宁波仲裁委常设办事机构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经市政府支持同意新购置办公场所面积1640平方米。编制18名,设有综合处、受理处、审理处三个内设机构,现在职人员15名(在编13名,临时2名),其中研究生8名,本科生5名。2015年1至10月,宁波仲裁委受理各类仲裁案件758件,结案564件,全年没有被法院撤销或许不予执行案件。
包头仲裁委是1996年11月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由一名主任,三名副主任,十一名委员组成,现已第六届。其办公场所于今年11月搬迁安排在市政府新办公楼。包头仲裁委员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由市政府协管常务的副秘书长兼任,登记为法定代表人,配设1名常务副秘书长。秘书处设综合部、立案部、审理部、研究部,今年已经市编办核批增设2人编制的仲裁发展部。去年一共受理案件624件,标的达19亿多,排名全国前30位。今年截至至10月,已经受理案件数达300多件,标的达12.9亿,收费达600多万。其外聘人员条件为: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且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二、对株洲仲裁事业的启示
1. 加强仲裁机构建设
2014年9月12日挂牌成立宁波仲裁委员会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主要办理证券期货仲裁案件的受理、调解和审理等工作。2015年6月,经宁波法制办与市编办沟通衔接,批复同意宁波仲裁办增挂民商事调解中心、金融仲裁院牌子,使宁波仲裁机构力量得到明显的加强。
第四届宁波仲裁委共有仲裁员312名,拥有本科以上的为295人,占总数95%,拥有研究生学历的有109人,占总数的34%,拥有博士学位的28人,占总数的9%。其中律师109人(约34%),公务员86人(约27%),金融行业及商业机构56人(约18%),法学科研人员35人(约11%),其他26人(约8%)。
包头仲裁委拓展了仲裁服务领域,增加分支机构服务步伐,建立了包头仲裁委员会青山分会等。为促进经济金融的发展,2015年1月经批准成立了金融仲裁院,金融仲裁院人、财、物相对独立,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金融仲裁院院长由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金融仲裁院办理案件,单独编号(包仲经裁字),但是裁决加盖包头仲裁委公章,由包头仲裁委签发。
2. 提高仲裁的宣传力度
宁波仲裁委通过拜访各个银行,拜访经融办,和通过各个协会举行仲裁的宣传讲座,并邀请市中院领导对大众进行仲裁知识讲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本委的网站进行了在版面、内容等方面的全新改版,使网站内容更加详尽生动。除此之外,还充分发挥协会力量,扩大仲裁的影响力。
包头仲裁委为新都市区的建设、市里的某些重点建设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在银行的各个网点进行仲裁的宣传,比如银行的LED宣传;包头各报纸也经常做仲裁访谈和仲裁专版,并设有专门解读栏目。
3. 政府对仲裁事业的大力支持
包头市人民政府下发包府发〔2015〕74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仲裁工作的通知》,肯定了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并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今年市委全会的报告中对仲裁工作提出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增加了加强仲裁监管,人大报告中安排了仲裁检查,政府支持外出考察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市政府发文对仲裁员报酬进行明确,给予保障。
包头仲裁委保险、证券和银行业的仲裁员占60多名(其中包括50多名银行业的部门经理),并且人数还在进一步增加中。为了提高仲裁员办案质量,安排仲裁员外出交流学习,进行学习培训等。
4. 强化仲裁案件的司法强制工作机制
宁波仲裁委保持仲裁高效优势,做好保全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文件,仲裁委和法院联合发文,确保了当事人的仲裁保全与法院的诉讼保全能够得到同等待遇。
包头仲裁委与内蒙古科技大学成立金融研究院,保持学术上的权威与更新。与各个行业协会保持合作关系,实行行业自律和制裁作为保障。包头仲裁委秘书处指派专员及时配合法院的司法强制执行,提高仲裁案件执行力度。仲裁委通过个人工作关系和长期以来的沟通联合机制与各法院(包头基层法院和市中院)长期保持着良好的交流和沟通,如对于案件撤销与否、案件审理中对于“违约金适当”怎么把握,情势变更原则在具体案件中是否适用等与法院进行一事一议。仲裁委成立以来,仅有4个案件被市中院撤销不予执行。
三、工作建议
1. 加强领导,加快组建株洲金融仲裁院步伐
目前,我市金融业涉及存贷款、股票、金融租赁、担保、保险等纠纷案件,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加之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诉讼制度后,金融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诉讼案件普遍出现积压现象,运用先进仲裁手段解决纠纷应成为各方的急需和首选。宁波、包头均于今年成立了金融仲裁院已初见成效,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都先继成立了金融仲裁院。如上海金融仲裁院自2008年以来,已累计受理案件2000余件,涉案标的达1500多亿元。从考察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领导重视是关键,仲裁秘书机构积极作为是根本。建议由株洲仲裁委员会秘书组织人员力量提出科学可行的株洲金融仲裁院组建方案。首先,请市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秘书长主持,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召开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株洲支行、湖南银监局株洲分局联席会议,形成共识,明确组建金融仲裁院目标、任务、立案和审裁体制,政府部门和金融业主管部门指引和联系金融仲裁的工作机制,以及相关单位的分工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提出株洲金融仲裁组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发文。
2. 加强联络,精心组织专业金融仲裁员队伍
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牵头,联络金融各专业协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引导和支持金融业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明确各专业协会的责权利。一是送发《株洲仲裁委员会新聘仲裁员条件和申报材料须知》,请金融业专业协会负责在行业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3条规定推荐仲裁员。二是株洲仲裁委协同金融业各专业协会主动上门加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制作宣传专栏在全市各专业金融机构网站上定期发布。三是参照宁波、长沙、包头的做法,由株洲仲裁委员会联合金融各专业协会、金融各专业机构联合下发《关于在专业金融业务中共同推动金融仲裁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办发〔1996〕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国法〔2000〕91号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转发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的通知》以及贯彻《仲裁法》相继出台的关于修改合同示范文本,设立仲裁条款等规定,由各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开展合同文本的清理规范工作,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格式条款中落实仲裁条款。对存量合同发生的纠纷建议和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商请对方补充仲裁条款,用优质的仲裁服务解决金融纠纷。
3. 严格标准,全力推进株洲金融仲裁工作标准化建设
围绕加强金融仲裁机构场所建设,严格仲裁员和办案质量管理和强化仲裁调解功能等方面为重点,开展高起点、严标准、重实效的仲裁分支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主动作为,请求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援助,或选择联建形式,或在市区各金融专业协会、各专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场所租借办公场所,以确保金融仲裁机构办公所必需。二是建立金融仲裁员专业名册,在原有的仲裁员中按照专业和择优原则,加上由新聘用的金融行业内的仲裁员,组成不少于80名的金融专业仲裁员队伍。邀请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执行局及分管的院领导和政法专业知名教授开办专题培训,提高仲裁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水平。加强与国内先进仲裁机构、发达地区、友邻地区仲裁机构合作的交流,直接借鉴和有效吸收其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管理制度和仲裁规则,激励各方在防范金融、法律风险,有效化解金融纠纷作出积极贡献,打造金融仲裁的品牌和株洲仲裁公信力。
4. 加强沟通,着力建立司法强制工作联系机制
仲裁案件证据、财产保全和裁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及时有效执行,是仲裁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信仲裁、用仲裁基本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执行难的状况下,着力加强仲裁案件的司法强制工作机制十分必要。建议由市政法委兼任株洲仲裁委的领导同志牵头,建立仲裁案件司法强制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专门的文件,由仲裁委秘书机构派出专门人员联系司法强制工作,确保客观、公正、高效办理金融仲裁案件,为我市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5年11月18日
报:文彬市长 市委政法委 市人大内司委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送:松林主任 海英副主任 昌武主任 仲裁委员会各位委员
发:各分会 中心及仲裁工作联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