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仲疫情期间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管理用户 发布日期:2020-02-02 21:31:24【字体:大 中 小】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积极配合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2月2日下午3点,秘书长刘新华召集支部书记肖建元、副秘书长朱少纯召开视频会议,就我委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株洲仲裁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刘新华,副组长:肖建元、朱少纯、曹娟、分会负责人;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为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在2月3至2月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日)期间,采取坐班、非坐班、居家三种形式结合办公,确保每天有一名领导+成员在办公室坐班,处理日常工作;如有必须到办公室处理事情的同志采取非坐班工作制;其他采取居家办公。
三、办公室负责安排卫生人员汤斌全做好办公场所每天的消毒防疫工作,安排好坐班表并在群内通知。
四、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委及各分会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十五)的开庭、质证等仲裁程序因疫情原因已全部改期,经办秘书及时告知具体案件的相关人员并做好相关工作。
五、当事人、代理人因纠纷需要近期向本委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建议您优先选择邮寄立案,尽量避免现场立案或提交材料,减少外出,降低风险。邮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626号,收件人:株洲仲裁委员会立案室,邮编:412000。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根据相关规定,请坐班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
七、请各分支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参照执行。
在此非常之期,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祝愿您与家人平安健康。
株洲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责任编辑:黄一龙】